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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公告注意事項:

 

一、複試合格榜單依照橫式公文書寫格式,正取生及備取生分開印製。印製方向,先由左至右,再由上至下。印製順序,正取生及備取生均依考試名次排序

 

二、初試合格考生名單內有「*」符號者,為原住民加分之考生,各組原住民備取生,需俟該組原住民因加分而達最低錄取分數之正取生名額出缺時,始能依加分後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三、通訊報到:
(一)複試合格正取生:
1、正取生於110年9月6日,警專以掛號郵寄「註冊入學通知單」,於110年9月9尚未收到者,請至警專網站或向警專教務處註冊組查詢,電話:02-22396161、22396363 。
2、正取生應於110年9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下列文件以掛號郵件寄至警專辦理報到,逾期未寄送者,取消入學資格,由備取生遞補入學:
(1)學歷證件。(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歷年成績單、修業證明書或主管教育機關所發資格證明書正本)
(2)入學志願書正本。(簽章處均要簽名及蓋私章)
(3)入學保證書正本。(簽章處均要簽名及蓋私章,並須由連帶保證人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查核)
(4)尿液篩檢同意書」(同意篩檢者寄送,不同意者免附)。
 (二)第1次遞補備取生:
1、警專於110年917日公告備取生第1次遞補名單及電話通知。
2、第1次遞補備取生應於110年9月22日新生註冊入學日,攜帶註冊入學通知單、學歷證件正本、入學志願書正本、入學保證書正本「尿液篩檢同意書」(同意篩檢者繳交,不同意者免繳)等文件至警專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警專網站招生資訊最新消息(https://exam.tpa.edu.tw/p/412-1022-636.php?Lang=zh-tw)
       每日公布完成通訊報到考生之准考證號碼及姓名。

 

四、上網填報個人資料
    複試放榜後完成通訊報到之考生應於110年9月2117時前至警專首頁招生資訊調訓回報系統(https://tpcportal.tpa.edu.tw/11040/adms/train)填報個人資料,作為警專學籍建檔登錄使用。

 

五、註冊入學報到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110年9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30分止
 (二)報到地點:警專中正堂。
 (三)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供身分查驗,並攜帶註冊入學通知單報到。

 (四)未依規定時間前來註冊者,取消入學資格,其缺額再按各組尚未遞補之備取生名次依序通知遞補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申請入學。

 

六、新生預備教育期間:110年9月22日至9月30,新生報到入學後,即須住校接受新生預備教育訓練,110年10月1日正式上課。

 

七、第2次以後之備取生遞補報到入學之通知方式:
 (一)遞補名單視遞補情形隨時公布於警專網站【首頁/招生資訊/最新消息】,並以考生於報名系統上填寫之連絡電話個別通知。
 (二)備取生應於辦理遞補期間隨時留意警專網站公告及連絡電話,經電話無法聯繫且逾公告時間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若尚有疑問,請洽警專招生專線
    02-22396161、02-22396363

 

110年警專第40期複試合格名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