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公告注意事項:
一、複試合格榜單依照橫式公文書寫格式,正取生及備取生分開印製。印製方向,先由左至右,再由上至下。印製順序,正取生及備取生均依考試名次排序。
二、初試合格考生名單內有「*」符號者,為原住民加分之考生,各組原住民備取生,需俟該組原住民因加分而達最低錄取分數之正取生名額出缺時,始能依加分後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三、通訊報到:
(一)複試合格正取生:
1、正取生於110年9月6日,警專以掛號郵寄「註冊入學通知單」,於110年9月9日尚未收到者,請至警專網站或向警專教務處註冊組查詢,電話:02-22396161、22396363 。
2、正取生應於110年9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下列文件以掛號郵件寄至警專辦理報到,逾期未寄送者,取消入學資格,由備取生遞補入學:
(1)學歷證件。(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歷年成績單、修業證明書或主管教育機關所發資格證明書正本)
(2)入學志願書正本。(簽章處均要簽名及蓋私章)
(3)入學保證書正本。(簽章處均要簽名及蓋私章,並須由連帶保證人戶籍所在地轄區派出所查核)
(4)「尿液篩檢同意書」(同意篩檢者寄送,不同意者免附)。
(二)第1次遞補備取生:
1、警專於110年9月17日公告備取生第1次遞補名單及電話通知。
2、第1次遞補備取生應於110年9月22日新生註冊入學日,攜帶註冊入學通知單、學歷證件正本、入學志願書正本、入學保證書正本及「尿液篩檢同意書」(同意篩檢者繳交,不同意者免繳)等文件至警專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警專網站–招生資訊–最新消息(https://exam.tpa.edu.tw/p/412-1022-636.php?Lang=zh-tw)
每日公布完成通訊報到考生之准考證號碼及姓名。
四、上網填報個人資料
複試放榜後,完成通訊報到之考生應於110年9月21日17時前至警專首頁–招生資訊–調訓回報系統(https://tpcportal.tpa.edu.tw/11040/adms/train)填報個人資料,作為警專學籍建檔登錄使用。
五、註冊入學報到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110年9月2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9時30分止。
(二)報到地點:警專中正堂。
(三)報到時請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供身分查驗,並攜帶註冊入學通知單報到。
(四)未依規定時間前來註冊者,取消入學資格,其缺額再按各組尚未遞補之備取生名次依序通知遞補,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再申請入學。
六、新生預備教育期間:110年9月22日至9月30日,新生報到入學後,即須住校接受新生預備教育訓練,110年10月1日正式上課。
七、第2次以後之備取生遞補報到入學之通知方式:
(一)遞補名單視遞補情形隨時公布於警專網站【首頁/招生資訊/最新消息】,並以考生於報名系統上填寫之連絡電話個別通知。
(二)備取生應於辦理遞補期間隨時留意警專網站公告及連絡電話,經電話無法聯繫且逾公告時間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若尚有疑問,請洽警專招生專線
02-22396161、02-2239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