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特考】報名、考試日期與工作介紹

調查局特考年齡限制為18歲以上30歲以下,4月底報名8月考試,考上調查局後由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訓練1年,成績及格者,分發該局及所屬各機關(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工作內容從事反制敵諜滲透、檢肅貪污、防制重大經濟及洗錢犯罪以及查緝毒品等國家調查官工作,無分男女性別、報考組別或從事之調查工作類型,必須服從命令,接受任務指派。該局鼓勵調查人員接受各項職務歷練,以豐厚完整調查工作資歷,故原則上新進調查人員須接受外勤第一線工作歷練,將自身專業運用於調查工作上,其中資訊科學、電子科學、醫學/化學鑑識、營繕工程組及調查工作組選試特殊語文之錄取人員,於外勤歷練後,應配合該局業務需要調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部分錄取人員可能於結業分發後直接派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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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請問調查人員工作做什麼呢?

A:考上調查局後由法務部調查局幹部訓練所訓練1年,成績及格者,分發該局及所屬各機關(含山地、離島等偏遠地區)服務,從事反制敵諜滲透、檢肅貪污、防制重大經濟及洗錢犯罪以及查緝毒品等國家調查官工作,無分男女性別、報考組別或從事之調查工作類型,必須服從命令,接受任務指派。該局鼓勵調查人員接受各項職務歷練,以豐厚完整調查工作資歷,故原則上新進調查人員須接受外勤第一線工作歷練,將自身專業運用於調查工作上,其中資訊科學、電子科學、醫學/化學鑑識、營繕工程組及調查工作組選試特殊語文之錄取人員,於外勤歷練後,應配合該局業務需要調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部分錄取人員可能於結業分發後直接派任相關專業內勤單位服務。

 

 

(一)外勤主要工作項目如下(依任務需求調配):

1、案件調查工作:

包括前期蒐證、案件執行之規劃、詢問、搜索、跟監、守候、拘提、逮捕、借提、還押、通訊監察、調查書類製作及協助公訴蒞庭等調查蒐證作為。

 

2、據點工作:

全盤掌握所分配轄區之狀況,進行有關國家安全、貪污瀆職、賄選查察、毒品防制、經濟犯罪等情報資料之蒐集及案件線索之發掘。

 

(二)外勤調查工作情境如下:

1、兼具團隊及單兵作戰特質:案件執行時須賴團隊分工,據點工作則須獨立進駐轄區情蒐,與各類人士交往、建立關係。

2、具危險性與耗費體能:例如在深夜或凌晨、在山區或海邊,進行跟監、守候、拘提、逮捕等各項隱密性偵查作為。

3、出勤機動性高,須24小時待命。4、值勤時間長:執行案件或據點掌握轄區狀況時,均須一氣呵成,故任務常自凌晨至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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