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與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111年5月3日~5月12日
【准考證下載日期】
111年7月28日
【筆試日期】
111年8月13日~8月14日
【筆試放榜】
111年10月13日
考試科目
(一)共通科目:
國文(作文與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二)專業科目:
民法概要
刑法概要
行政法概要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考試資格
年齡要求:年滿18歲以上
身高限制:無
應考身分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國外相當學制以上)
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上之特種考試格者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以上條件擇一即可
考試日程表
薪資待遇
書記官薪水可以分為本俸(大約19,000元)、專業加給(約24,820元)若再加班費(約4,300元)以及記錄費等等。另外需再扣除宿舍管理費(約340元)、保險費(約550元)、健保費(約620元)、退撫金(約1590元)等等。剛任職的四等書記官可以領到約45k。
工作內容
【法院書記官】
辦理訴訟案件之登記、開庭時筆錄製作、裁判及其他書類正本之製作與其結果公告層送與通知、案件文書之交付送達、民事強制執行等事項及其他依法令由書記官辦理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檢察署書記官】
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
【執行書記官】
協助行政執行官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其協調、聯繫、聲明異議之處理、拘提、管收之聲請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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