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與考試時間
【報名日期】
111年5月3日~5月12日
【准考證下載日期】
111年7月28日
【筆試日期】
111年8月13日~8月14日
【筆試放榜】
111年10月13日
【第二試體測日期】
111年11月27日
【第二試體測放榜】
111年12月1日
考試資格
年齡要求:18~55歲(算至考前一日)
應考身分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
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上之特種考試格者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以上條件擇一即可
考試科目
(一)共通科目:
國文(作文與測驗)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二)專業科目:
民法概要
刑法概要
強制執行法概要
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成績計算:
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成績不得為有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
考試日程表
薪資待遇
薪俸+加給約40,000元
工作內容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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