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法制
報名與考試日期、錄取率、工作內容
地方政府三等特考報名日期113年9月10~19日,考試日期113年12月7~9日,三等地方政府特考資格需大學以上畢業,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考生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並於該錄取分發區所屬考區應試。等別、類科、錄取分發區及考區,報名完成後,即不得更改。
工作內容辦理機關主管法令之法制作業、提供法規諮商意見、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訴願、申訴、再申訴、復審、國家賠償、調解及協助處理機關涉訟案件等法律事務、人權保障之宣導及相關法律事務之協調、聯繫及處理
【地特三等法制考試報考人數、招考名額
錄取分數、錄取正取和備取名額與錄取率
年度 | 報名人數 | 需用名額 | 錄取人數 | 錄取率 |
110年 | 639人 | 5名 | 5人 | 1.99% |
111年 | 728人 | 7名 | 7人 | 2.73% |
112年 | 660人 | 11名 | 11人 | 4.47% |
113年 | -人 | -名 | -人 | -% |
【報名日期】
112年9月11日~9月20日
【筆試日期】
112年12月9日~12月11日
【筆試放榜】
113年3月5日
18歲以上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 畢業得有證書者。
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以上條件擇一即可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
專業科目平均成績乘以賸餘百分比合併計算之。
辦理機關主管法令之法制作業
- 研議、審查、整理及管制法規
- 研擬制(訂)定、修正、廢止(停止適用)法規之法制協助
提供法規諮商意見
- 闡釋及釐清法規適用疑義
- 專案研究國內外相關法令規章
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訴願、申訴、再申訴、復審、國家賠償、調解及協助處理機關涉訟案件等法律事務
- 擬處訴願、申訴、再申訴、復審等決定或答辯意見、製作調解筆錄或調解書
- 代理機關進行行政爭訟或其他涉訟事務
- 辦理國家賠償之協議或訴訟等事宜
人權保障之宣導及相關法律事務之協調、聯繫及處理
- 宣導人權公約並協助檢視機關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是否違反人權公約
- 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以符合人權公約之追蹤列管事宜
1.二月起不販售113年度全科班.僅販售單科。
2.超早鳥優惠期間適用114+2專案(+2:113兩科);早優惠期間適用114+1專案(+1:113一科)
3.團報優惠:3人優惠2000元;5人優惠3000.若有專案優惠另公告.超早鳥期間不適用團報優惠·
4.以舊生身份報名者,需比較使用舊生優惠/目前優惠價何者較適當,
5.年度+考猜(考衝)同時報名者優惠2000元,
6.若為114年全科班,加報同性質之113單科以5000元計,
7.114年度班監所管理員加購四等警察考優惠套裝:
監所年度班價格+警察法規概要單科15000+刑法申論加強單科6000元·(112/10/08新增)
8.舊生續報優惠:
*報價前需先查詢學過去曾報名之年度.以確認適用之優惠類別*
(1)當年度全科班舊生 定價8折(113年度舊生)
(2)當年度考衝班/單科舊生 定價9折(113年度舊生)
(3)前一年舊生 定價9折(112年度生)
(4)連續三年舊生 定價7折(113、112、111)
(5)續報第二年僅收1萬(消防/鐵路不適用)
法制人員 | 授課科目 | 授課堂數 | 單科售價 |
國文(作文、測驗) | 國文 | 20堂 | 6,000元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 英文 | 16堂 25堂 10堂 | 6,000元 6,000元 6,000元 |
行政法 | 行政法 | 30堂 | 8,000元 |
民法 | 民法 | 30堂 | 8,000元 |
刑法 | 刑法 | 25堂 | 8,000元 |
民事訴訟法 與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 28堂 16堂 | 8,000元 8,000元 |
※本班為調整授課內容有變更師資與堂數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