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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發】本年度迄今發生之性騷擾防治法案件共計35件車廂內發生佔27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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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報稱在捷運世貿站搭手扶梯時,疑似遭後方男子蓄意以手觸碰渠臀部,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時段手扶梯僅有雙方當事人搭乘,男子上扶梯後隨即移動到女子身後,疑似右手碰到該女子,女子察覺後轉身瞪視該男子。
捷運警察隊呼籲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均係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捷運系統內監視器密布,請民眾勿因逞一時私慾而後悔莫及,同時提醒民眾,遇到性騷擾事件,可高聲呼喊吸引站務人員或其他旅客注意,或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將立即到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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