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警佐班錄取率
名額、錄取分數與考試介紹
警大警佐類各班最新錄取率
報名人數、名額與最高資積分統計
114年 警佐各類 | 報名人數 | 招生名額 | 錄取率 | 錄取分數 | 最高筆試分數 | 最高資積分 |
警佐一類 | 357人 | 65人 | 18.2% | 64.47 | 305.14 | 210.45 |
警佐二類 | 493人 | 30人 | 6.08% | 302.8 | 341.07 | 不看資積分 |
警佐三類 | 347人 | 55人 | 15.85% | 67.46 | 296.00 | 209.36 |
警佐班一類錄取率、名額、錄取分數、最高筆試分數與資積分
年度 | 警佐一類 報名人數 | 警佐一類 招生名額 | 警佐一類 錄取率 | 正取最低錄取分數 | 警佐一類 最高筆試分數 | 警佐一類 最高資積分 |
111年 | 356人 | 80人 | 22.47% | 66.73分 | 300.27分 | 187.24分 |
112年 | 253人 | 65人 | 25.69% | 57.90分 | 322.93分 | 209.96分 |
113年 | 220人 | 80人 | 36.36% | 59.14分 | 303.87分 | 192.15分 |
| 357人 | 65人 | 18.2% | 64.47分 | 305.14分 | 210.45分 |
※最新資料以中央警察大學公告為準。
※警佐班一類考生需有10 年以上年資、近2年考績,教育訓練4個月,結訓後回原單位候缺待補。
警佐班二類錄取率、名額、錄取分數、最高筆試分數與資積分
年度 | 警佐二類 報名人數 | 警佐二類 招生名額 | 警佐二類 錄取率 | 警佐二類 最低錄取分數 |
111年 | 370人 | 30人 | 8.3% | 288.53分 |
112年 | 484人 | 30人 | 6.19% | 293.06分 |
113年 | 343人 | 30人 | 8.74% | 295.34分 |
| 493人 | 30人 | 6.08% | 302.8分 |
※警佐班二類考生需有8年以上年資、近2年考績
※教育訓練10個月,結訓後回原單位候缺待補。
警佐班三類錄取率、名額、錄取分數、最高筆試分數與資積分
年度 | 警佐三類 報名人數 | 警佐三類 招生名額 | 警佐三類 錄取率 | 警佐三類正取最低錄取分數 | 最高筆試分數 | 最高資積分 |
111年 | 179人 | 30人 | 16.22% | 69.76分 | 315.73分 | 180.30分 |
112年 | 246人 | 55人 | 22.35% | 68.04分 | 276.73分 | 176.80分 |
113年 | 644人 | 90人 | 13.97% | 71.12分 | 305.13分 | 172.75分 |
| 347人 | 55人 | 15.8% | 67.46分 | 296.00分 | 209.36分 |
※警佐班三類考生需有6 年以上年資、近2年考績
※教育訓練4個月,結訓後回原單位候缺待補。

警佐班各類組考試資格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任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 長或偵查佐。
(二)曾經銓敘審定警察官合格實授之現任警察機關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職務人員。
(一)任前款各目職務合計滿 3 年。但曾任警員、隊員或偵查員年資,不予併計。
(二)連續任警察工作滿 10 年(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員班特考組結業後以原職務【技佐等】分發之人員,亦須自警校結業後滿 10 年始准報考)。
- 考績:最近 2 年年終考績 1 年列甲等、1 年列乙等以上。
- 學歷:警專、警察學校警員班畢業或訓練合格。
- 體格:符合招生簡章「體格檢查」所訂標準。
- 年齡:未滿 56 歲(核算至招生考試前 1 日止)。
- 獎懲:最近 2 年內獎多於懲,未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或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 最近 1 年常年訓練成績符合規定。但因公殘廢、懷孕、 生產經服務機關核准免常年訓練而無成績者,不在此限。
- 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
職務(須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 現任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偵查佐、警員、 隊員職務,經銓敘合格實授。
- 現任警察機關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以下職務,並曾經 銓敘警察官合格實授。
- 考試: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 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
- 學歷: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力)以上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巡佐班結業(曾受警佐警 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及格者,視同巡佐班結業)。【三 (乙)等考試及格者免繳學歷證件】
- 年齡:未滿 56 歲(核算至招生考試前 1 日止)。
- 獎懲:最近 2 年內獎多於懲,未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 處分,或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 未有依法停職或違法犯紀尚待查實者。
- 最近 1 年常年訓練成績符合規定(但服務未滿 1 年者,以基礎訓練之術科成績採計)。但因公殘廢、懷孕、 生產經服務機關核准免常年訓練而無成績者,不在此限。
- 符合招生簡章『壹拾陸、體格檢查』所訂之標準。
- 職務資格(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任刑事小隊長。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任偵查佐,併計巡佐或同序列職務合計滿三年。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任巡佐或同序列職務合計滿三年,且曾任刑事小隊長、刑事巡佐、偵查佐、偵查員或刑警隊員等職務滿三年。
- 年資:連續任警察工作滿 6 年。
- 學歷:警專、警察學校警員班畢業或訓練合格。
- 年齡:未滿 56 歲(核算至招生考試前 1 日止)。
- 考績:最近 2 年年終考績 1 年列甲等、1 年列乙 等以上。
- 獎懲:最近 2 年內獎多於懲,且未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或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 體格:符合本簡章第壹拾柒項「體格檢查」所訂標準。
- 最近 1 年常年訓練成績符合刑事警察人員規定。但懷孕、生產或因公失能,經服務機關核准免常年訓練而無成績者, 不在此限。
- 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
警佐班上課方式說明與授課科目
高見公職部分課程為現場授課,現職警消人員可能因時間和距離等原因無法至本班現場上課
同學即可使用線上學習平台觀看課程,不需預約等繁複手續,可依自己行程彈性調整看課程
課程、堂數與收費說明如下
【 以下堂數僅供參考,實際堂數仍應以老師規劃為主,高見保有變更權利 】
警佐班一、二類
警佐班一、二類 考試科目 | 授課科目 | 授課堂數 | 114單科售價 |
國文 與中華民國憲法 | 國文 | 12堂 | 14,000元 |
中華民國憲法 | 16堂 | 14,000元 | |
警察法規 | 警察法規 | 25堂 | 16,000元 |
警察勤務 | 警察勤務 | 20堂 | 12,000元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刑法選擇題 | 20堂 | 16,000元 |
刑事訴訟法選擇題 | 25堂 | 16,000元 |
警佐班三類
警佐班三類考科 | 授課科目 | 授課堂數 | 114單科售價 |
國文與中華民國憲法 | 國文 | 12堂 | 14,000元 |
中華民國憲法 | 16堂 | 14,000元 | |
警察法規 | 警察法規 | 25堂 | 16,000元 |
犯罪偵查實務 | 犯罪偵查 | 10堂 | 13,000元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刑法選擇題 | 20堂 | 16,000元 |
刑事訴訟法選擇題 | 25堂 | 16,000元 |
- 上課堂數視老師上課進度及資料補充等因素酌加調整。
- 上課時間每堂約兩個半小時~三個小時。
- 因應考情及老師時間配合之需求,高見公職將保留課程堂數及師資調整之權利。
線上雲端平台類似 YouTube平台,學員使用本班提供的專屬帳號和密碼即可線上觀看課程
- 警佐班的警察法規考試範圍為:警察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
- 本班並無提供VCD、DVD等方式。
- 課程每年7月開始,隔年6月底關閉所有課程
- 上課堂數視老師上課進度及資料補充等因素酌加調整。
- 上課時間每堂約兩個半小時~三個小時。
- 因應考情及老師時間配合之需求,班內將保留課程及師資調整之權利。
- 上課時間:早1000-1300、午1400-1700、晚1830-2130
- 如無法上課可在家採網路視訊學習。
- 連絡電話:02-29316685、洽詢時間:1400-2200。
警大警佐班考試重要修正事項
- 107年起警佐班考試「警察法規」、「警察勤務」、「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國文與憲法」改為選擇題型。
- 警佐國文考試科目不考寫作,而國文、憲法合併為「國文與憲法」一張考卷,國文、憲法各占50%(單選10題,一題2分;複選10題,一題3分)(單選答錯倒扣1/3題分,複選答錯倒扣1/5題分,不作答者零分。)
- 國文9堂為共用課程,6堂為警佐與二技專屬課程。
各種警察考試比較
對象 | 年齡限制 | 工作年資 | 工作表現(考績) | 分發機制 | 修業年限 |
三等警職組 | 18-37歲 | 大學畢業者不需年資 非大學畢業需通過四等特考滿3年 | 不需考績 不需資績計分 筆試100% | 依考試法占缺受訓 結訓立即分發 | 基礎訓練十個月 實務訓練二個月 |
警專甄試警大 | 52歲 | 銓敘合格實授滿1年 | 正期教授班前3名 考績乙等 | 回原單位 後缺待補 | 大學教育二年 實務訓練一個月半 |
學士班 二年技術系 | 52歲 | 三年以上 | 需2年考績一甲一乙 筆試60% 資績計分40% | ||
升官等 | 無 | 警佐一階滿三年 | 考績1甲2乙 筆試70 考績30 | 需搭配警佐考試 | |
警大研究所 碩士班 | 無 | 大學學歷:2年 專科學歷:4年 | 考績1甲2乙 | 2-4年 | |
警佐班一類 | 56歲 | 十年以上 | 需2年考績一甲一乙 筆試50% 資績計分50% | 回原單位任職 待通過升官等 使得派官 | 基礎訓練四個月 |
警佐班二類 | 八年以上 | 不需考績 筆試100% 需先通過升官等 | 回原單位 後缺待補 (全國重新分發) | 基礎訓練十個月 | |
警佐班三類 | 六年以上 | 需2年考績一甲一乙 筆試50% 資績計分50% | 回原單位任職 待通過升官等 使得派官 | 基礎訓練四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