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分的時候,算算年資,可以考升官等了。正在考慮要不要選間補習班報名的時候,偶然看到要考三等的同事在看徐強老師的警察法規。一看就知道,看這個就對了。然後再細細斟酌,考慮到升官等後即可報名佐二類,而且科目極其雷同。以下就兩種考試分別說明個人準備方式,供各位學長姐參考:
一、 升官等部分:
1. 警察法規:沒第二句話,看徐強老師的課就對了。
2. 警察勤務(申):警勤條例全背、警勤區訪查辦法、警勤區訪查作業規定、該背的要背,更重要的是要看老師的課,才能掌握趨勢,考過的題目可以當參考、覆習,更著眼於還沒考過的題目。
3. 刑法、訴(申):佐類是選擇題課程,但能加深印象。申論題重點能更加明確,雖然小弟實在比不上年輕人考三等勤練筆、狂寫的能力。刑法、訴及警察勤務在升官等部分是考申論題;在佐類考試則為選擇題。比較二者,申論考實例及法條記誦,選擇則是考觀念及準確度。
4. 行政法:佐類課程沒有行政法,但令人驚喜的是徐強老師上警察法規的時候,會將行政法的法理帶入,等於教導了行政法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