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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發】法務部:網路教吸大麻-最高判7年

最高判7年

本報昨報導學生吸大麻日趨嚴重,引發各界關注,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表示,讀了聯合報的報導,很有感,「政府要拿出態度來面對,不然人民沒辦法接受」,查緝毒品絕不能只著重在查緝最下游的販毒或是用毒品者,要能做好源頭管理,將毒品或原料阻絕於境外,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判刑?

法務部表示,行為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而引誘他人施用大麻,可能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且無論犯罪地在境內或境外,都是我國刑法效力所及的範圍,司法機關均得以追訴、究辦。如果有以身試法者,必依法從嚴從速偵辦。

衛福部心理健康司副司長鄭淑心表示,大麻為第二級管制藥品,亦為第二級毒品,根據國內醫療院所通報大麻使用人次,過去五年來,十八歲(含)以下族群有十三人次通報。

鄭淑心說,為減輕毒癮個案成癮治療費用,衛福部補助未成年人治療每年補助四萬元。但資料顯示,今年僅有一人申請補助。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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