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訂立目的:
為培育國家專業人才,激勵社會大眾投入消防設備工作,藉由課程輔導翻轉人生,攜手迎向高薪未來,特設本辦法。
二、適用人員:
(一) 以原價購買高鋒113年度班消防設備士全科雲端函授課程之學員而通過「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及格錄取者,可申請頒發獎學金 3 萬元 。
(二) 以原價購買高鋒 113年度班消防設備師全科雲端函授課程之學員而通過「113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高等考試」及格錄取者 ,可申請頒發獎學金 5 萬元。
(三) 僅適用依原價購買課程學員其餘報名學員,適用舊制頒發奬學金 5 千元之規定。
三、頒發標準:
筆試及格錄取者即可申請。
四、發放限制:
(一) 本獎學金一人限領一筆,於慶功宴時頒發,相關賦稅問題概由領獎人自行處理。
(二) 本課程採客製化教學,獎學金限發該授課學員 。
(三) 消防設備師士獎學金頒發名額各 20 名 ,以繳齊所有資料且經本班審核通過者為優先 。
五、配合事項:
(一) 領取本獎學金者,須同意本班使用領獎人之照片、姓名、電話或 E-mail 、畢業學校,並於放榜一週內提供成績單影本與 500 字以上考取心得,供本班作為廣告宣傳使用。
(二) 領取本獎學金者,須至高鋒公職 Google 評論五星好評並留言推薦。
(三) 領取本獎學金者,須於 Instagram 限時動態或貼文 推薦,並@標記高鋒公職 。
(四) 領取本獎學金者,本班 另得要求配合心得分享影片拍攝,作為廣告宣傳使用 ,並酌給補助費用 。
(五) 領獎人提供之所有文件內容,須確保其真實性,否則本班得撤銷領獎人資格並回收獎學金 。
(六) 上述第一至五項如無法配合,得不予頒發獎學金。
六、訂定原則:
本辦法秉持契約自由與誠信原則之精神訂定。
七、其他規定:
本辦法未盡事宜,本班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