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專班四等一般行政警察
※預計於113年1月19日開課,雲端課程可觀看到113年6月底。
四等一般行政警察特考
應考資格及相關規定
【身高限制】
- 男性165公分以上,女性160公分以上。
- 原住民身分者,男性158公分以上,女性155公分以上。
【年齡限制】
-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學歷限制】
- 高中職應屆畢業即可報考。
- 警大、警專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高中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系、科、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 經普考以上考試或相當普考以上之特考及格者。
-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113年四等一般警察特考筆試錄取通過者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之日起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
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錄取人員體格檢查表於第一試榜示後寄發)。
申請保留錄取資格者,仍須依規定繳送體格檢查表。
其中,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其他相關規定詳見最新招生簡章)
男性應考人:
- 立定跳遠200公分以上。(測驗2次為限)
- 跑走1200公尺 8分14秒以內。(測驗1次為限)
女性應考人:
- 立定跳遠145公分以上。(測驗2次為限)
- 跑走1200公尺 6分20秒以內。(測驗1次為限)
【共同科目】
- 國文 (作文、測驗)
- 法學知識 (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 英文
【專業科目】
- 警察法規概要
- 犯罪學概要
- 刑法概要
課程與堂數說明如下
【 以下堂數、課程僅供參考,實際堂數、課程仍應以老師規劃為主,高見保有變更權利 】
四等一般行政警察 | 授課科目 | 授課堂數 |
國文(作文、測驗) | 國文(作文、測驗) | 測驗3堂 作文3堂 |
法學知識 | 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 | 4堂 10堂 |
英文 | 英文 | 7堂 |
刑法概要 | 刑法概要 | 10堂 |
警察法規概要 | 警察法規概要 | 10堂 |
犯罪學概要 | 犯罪學概要 | 7堂 |
※堂數本官網僅供參考,本班另得調整之。
※課程可以觀看到六月底。
※本班講義採用線上掛網方式,不另行發放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