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特考】報名、考試日期與介紹、工作介紹
關務特考每年12月底報名,4月中旬考試,考試可分為三等和四等考試。
關務特考工作內容:關務署下轄基隆、台北、台中與高雄4關,主要工作為「通關徵稅」、「關務監管」及「查緝走私」。新進人員不分考試的等別、類科及性別,均須經歷進出口通關作業、行李檢查、驗貨、分估、查價、事後稽核、押運、查緝、緝案處理、法務處理及一般行政等內、外勤業務之歷練。多數外勤工作,如快遞、機邊驗放、旅客行李檢查、碼頭監視、船舶抄查、貨櫃查驗等工作,並須配合24小時便捷通關服務,全年輪班輪休,其業務特性與一般行政機關不同,爰職務不分職系,實施職期輪調,透過各項工作調派循序歷練,以培育關務專業通才。
Q:請問關務人員都在做什麼?
A:關務人員隸屬於財政部關務署
負責「通關徵稅」、「關務監管」及「查緝走私」等業務,那外勤須配合輪班調度喔!
★關務署下轄基隆、台北、台中與高雄4關。
★核心業務為「通關徵稅」、「關務監管」及「查緝走私」。
★新進人員不分考試的等別、類科及性別,均須經歷進出口通關作業、行李檢查、驗貨、分估、查價、事後稽核、押運、查緝、緝案處理、法務處理及一般行政等內、外勤業務之歷練。
★多數外勤工作,如快遞、機邊驗放、旅客行李檢查、碼頭監視、船舶抄查、貨櫃查驗等工作,並須配合24小時便捷通關服務,全年輪班輪休,其業務特性與一般行政機關不同,爰職務不分職系,實施職期輪調,透過各項工作調派循序歷練,以培育關務專業通才。
★錄取人員需經訓練,並由財政部依其考試成績,遇缺依次分配關稅總局暨其各地區關稅局訓練
★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請財政部關稅總局暨其各地區關稅局分發任用。
★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及格人員取的關務人員有關類別及官稱之資格,並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之規定取得任用資格。
★自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
實際任職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
實際任職6年內不得轉調財政部暨其所屬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報名日期:112/12/26~113/01/04
考試日期:
三等:113/04/20~113/04/21
四等:113/04/20~113/04/21
五等:113/04/20
放榜日期:113/06/18
體檢日期:放榜14天內
關務特考考試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視力:兩眼矯正視力未達0.8。
2.聽力: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辨色力:色盲與色弱。
4.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