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警佐班二類年度班課程
警佐班二類課程介紹以及招生簡章下載、考試資格和年齡、佐二類報名、考試和放榜時間、考試科目包含(警察法規、警察勤務、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近三年警佐班二類報考人數、招生名額、錄取率和錄取分數以。受訓時間和歷屆考古試題庫和試題解析疑義、近兩年年終考績一甲一乙以上,成績計算方式以及訓練相關規定。
警佐班二類錄取率
報名人數、考試名額與錄取分數
警佐二類113年考試名額雖然沒有增加,但報考人數相較去年少30%,所以相較去年好考~
年度 | 警佐二類 報名人數 | 警佐二類 招生名額 | 警佐二類 錄取率 | 警佐二類 最低錄取分數 |
111年 | 370人 | 30人 | 8.3% | 288.53分 |
112年 | 484人 | 30人 | 6.19% | 293.06分 |
113年 | 343人 | 30人 | 8.74% | 295.34分 |
【 113年警大警佐班 】
上榜人數
警大警佐班二類考試資格
職務(須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現任巡佐、小隊長、警務佐、教育班長、偵查佐、警員、 隊員職務,經銓敘合格實授。
現任警察機關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以下職務,並曾經 銓敘警察官合格實授。
考試: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考試或 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
學歷: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力)以上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巡佐班結業(曾受警佐警 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及格者,視同巡佐班結業)。【三 (乙)等考試及格者免繳學歷證件】
年齡:未滿 56 歲(核算至招生考試前 1 日止)。
獎懲:最近 2 年內獎多於懲,未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 處分,或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未有依法停職或違法犯紀尚待查實者。
最近 1 年常年訓練成績符合規定(但服務未滿 1 年者,以基礎訓練之術科成績採計)。但因公殘廢、懷孕、 生產經服務機關核准免常年訓練而無成績者,不在此限。
符合招生簡章『壹拾陸、體格檢查』所訂之標準。
警佐班上課方式說明與授課科目
高見公職部分課程為現場授課,現職警消人員可能因時間和距離等原因無法至本班現場上課
同學即可使用線上學習平台觀看課程,不需預約等繁複手續,可依自己行程彈性調整看課程
課程、堂數與收費說明如下
【 以下堂數僅供參考,實際堂數仍應以老師規劃為主,高見保有變更權利 】
警佐班一、二類 考試科目 | 授課科目 | 授課堂數 | 114單科售價 |
國文 與中華民國憲法 | 國文 | 12堂 | 14,000元 |
中華民國憲法 | 16堂 | 14,000元 | |
警察法規 | 警察法規 | 25堂 | 16,000元 |
警察勤務 | 警察勤務 | 20堂 | 12,000元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刑法選擇題 | 20堂 | 16,000元 |
刑事訴訟法選擇題 | 25堂 | 16,000元 |
- 上課堂數視老師上課進度及資料補充等因素酌加調整。
- 上課時間每堂約兩個半小時~三個小時。
- 因應考情及老師時間配合之需求,高見公職將保留課程堂數及師資調整之權利。
線上雲端平台類似 YouTube平台,學員使用本班提供的專屬帳號和密碼即可線上觀看課程
- 警佐班的警察法規考試範圍為:警察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
- 本班並無提供VCD、DVD等方式。
- 課程每年7月開始,隔年6月底關閉所有課程
- 上課堂數視老師上課進度及資料補充等因素酌加調整。
- 上課時間每堂約兩個半小時~三個小時。
- 因應考情及老師時間配合之需求,班內將保留課程及師資調整之權利。
- 上課時間:早1000-1300、午1400-1700、晚1830-2130
- 如無法上課可在家採網路視訊學習。
- 連絡電話:02-29316685、洽詢時間:1400-2200。
團報優惠內容
※3人團需有1位新生,5人團需有2位新生
例如:3人團報三等內軌年度班課程,
早鳥優惠價 56,000元折扣2000元團報優惠
價格等同超早鳥優惠價 54,000元
注意事項
*舊生則享舊生優惠價擇優計算
*搭配114年考猜(衝)班可再優惠2,000元
※警佐班二類考生需有8年以上年資、近2年考
※教育訓練10個月,受訓學員結業後,返回原服務機關任職,俟取得警正警察官任官資格後,由內政部警政署視缺額情形適時派補行政巡官(含分隊長、區隊長)職務。*全國分發*
警大警佐班考試重要修正事項
- 107年起警佐班考試「警察法規」、「警察勤務」、「刑法及刑事訴訟法」、「國文與憲法」改為選擇題型。
- 警佐國文考試科目不考寫作,而國文、憲法合併為「國文與憲法」一張考卷,國文、憲法各占50%(單選10題,一題2分;複選10題,一題3分)(單選答錯倒扣1/3題分,複選答錯倒扣1/5題分,不作答者零分。)
- 國文9堂為共用課程,6堂為警佐與二技專屬課程。
各種警察考試比較
對象 | 年齡限制 | 工作年資 | 工作表現(考績) | 分發機制 | 修業年限 |
三等警職組 | 18-37歲 | 大學畢業者不需年資 非大學畢業需通過四等特考滿3年 | 不需考績 不需資績計分 筆試100% | 依考試法占缺受訓 結訓立即分發 | 基礎訓練十個月 實務訓練二個月 |
警專甄試警大 | 52歲 | 銓敘合格實授滿1年 | 正期教授班前3名 考績乙等 | 回原單位 後缺待補 | 大學教育二年 實務訓練一個月半 |
學士班 二年技術系 | 52歲 | 三年以上 | 需2年考績一甲一乙 筆試60% 資績計分40% | ||
升官等 | 無 | 警佐一階滿三年 | 考績1甲2乙 筆試70 考績30 | 需搭配警佐考試 | |
警大研究所 碩士班 | 無 | 大學學歷:2年 專科學歷:4年 | 考績1甲2乙 | 2-4年 | |
警佐班一類 | 56歲 | 十年以上 | 需2年考績一甲一乙 筆試50% 資績計分50% | 回原單位任職 待通過升官等 使得派官 | 基礎訓練四個月 |
警佐班二類 | 八年以上 | 不需考績 筆試100% 需先通過升官等 | 回原單位 後缺待補 (全國重新分發) | 基礎訓練十個月 | |
警佐班三類 | 六年以上 | 需2年考績一甲一乙 筆試50% 資績計分50% | 回原單位任職 待通過升官等 使得派官 | 基礎訓練四個月 |